知名电影人黄栢鸣内幕交易罪成,香港证监会检控获胜

作者:FX110

时间:2026-05-25 1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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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电影人黄栢鸣内幕交易罪成,香港证监会检控获胜

近日,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知名电影制作人、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天马影视”)前主席兼控股股东黄栢鸣(男)内幕交易罪名成立。该案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提起刑事检控。

经过为期16天的刑事审讯,法院认定黄栢鸣蓄意不当使用其担任天马影视主席及控股股东期间获取的内幕消息,在内幕消息向市场披露之前,多次建议其胞妹买卖天马影视股份。法院将案件押后至2026年6月9日判刑。

案情显示,2017年,黄栢鸣在商讨出售其所持天马影视控股权益的过程中,获悉了多项非公开的股价敏感资料,包括签订了一份谅解备忘录,以及收取了一名潜在买方支付的1000万港元诚意金。

2017年8月25日,黄栢鸣收到该笔诚意金后,随即向其胞妹转账合共200万港元。其胞妹同日便开始购入天马影视股份。自2017年8月30日起,黄栢鸣多次通过WhatsApp向其胞妹发送讯息,就买入天马影视股份的具体时间和价格提供建议。

结果,在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期间,黄栢鸣的胞妹以远低于2017年10月25日(天马影视控股权益消息公布当日)的市场股价,先后买入了超过900万股天马影视股份。其中绝大部分股份的买入资金,均来自黄栢鸣的上述转账。

法院在裁决中明确指出,黄栢鸣在担任天马影视主席兼控股股东期间,明知自己掌握该公司内幕消息,仍建议他人(即其胞妹)进行该公司股份交易,行为已构成违法。

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戴霖(Michael Duignan)表示:“本案再次证明,没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都是对投资者信任的严重滥用,更会损害市场的公平与稳健。若有人通过不当使用机密资料谋取私利,证监会必将毫不犹豫地采取果断执法行动,并公开追究其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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