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发警示:提防假借“投资者赔偿基金”名义的二次诈骗

作者:FX110

时间:2026-05-22 11: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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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发警示:提防假借“投资者赔偿基金”名义的二次诈骗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SFC)近日发出警示,提醒广大投资者高度警惕一类新型欺诈手法——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赔偿基金”(ICF)的名义,针对已遭受投资损失的人群实施二次诈骗。

据证监会最新接获的举报案例,诈骗分子专门盯上此前已在投资中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其中部分损失就来自同一犯罪集团所设的骗局),谎称这些受害者符合资格,可通过投资者赔偿基金(ICF)追回损失。

在这些骗局中,诈骗者通常冒充证监会高层人员或法律专业人士,声称只要缴纳一笔额外的“保证金”或“手续费”,即可依据相关规定获得“赔偿”。不少受害者为挽回前期损失,再次上当受骗。

为此,证监会重申,投资者赔偿基金(ICF)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设立的,其赔偿支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标准:

  • 投资者向ICF提出索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 保险赔偿基金仅赔偿因香港持牌中介机构或获认可金融机构违约而造成的货币损失,且该等损失与以下事项有关:(i)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交易或通过沪港通北向连接交易的证券;以及 (ii) 在香港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合约。

  • ICF 不承保因股价波动、投资业绩不佳或无牌实体实施的诈骗而造成的损失。

证监会还特别提醒公众:向 ICF 申领赔偿金,绝对不需要预先支付任何款项。此外,证监会绝不会通过社交媒体或即时通讯平台主动联系投资者索取费用或安排赔偿。

若公众对自称可协助追讨投资损失的人士或机构身份存疑,应直接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投资者赔偿有限公司或证监会核实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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