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国监管机构联手 围剿非法“金融网红”

作者:FX110

时间:2026-04-22 14:09:38

2473

17国监管机构联手 围剿非法“金融网红”

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FMA)宣布,已联合全球16个监管机构启动第二届“全球金融网红执法周”行动。这项行动覆盖五大洲,参与方包括新加坡、香港、阿联酋和澳大利亚等主要零售交易中心。

作为行动的一部分,FMA已联系了14名活跃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的“金融网红”。行动从4月20日开始,将持续整周。据新西兰监管机构透露,部分误导性或有害内容已被删除,一些运营方已缩减服务范围或完全停止向新西兰客户提供服务。

全球联盟规模翻倍

相比去年首届行动仅有9家监管机构参与(由英国FCA牵头),今年的规模大幅扩大。目前的参与阵容包括澳大利亚ASIC、比利时FSMA、巴西CVM、三家加拿大机构、丹麦FSA、香港SFC、印度SEBI、爱尔兰央行、挪威Finanstilsynet、两家卡塔尔监管机构、新加坡金管局(MAS)、阿联酋资本市场管理局( UAE Capital Market Authority)以及英国FCA。

FMA监管服务经理Samantha McGuire表示,社交媒体正迅速成为零售金融信息的主要渠道,国际协作至关重要。“随着金融推广内容越来越普遍,国际合作对于加强消费者保护、防止误导性推广至关重要。”她同时指出,大多数“金融网红”合法运营,但越界或误导粉丝的案例正在增加。

复制交易与炫富内容被列为重点风险

FMA特别指出,复制交易已成为一个令人担忧的领域。一些“金融网红”鼓动粉丝跟单交易,将其包装成简单的赚钱捷径,但这些产品往往涉及高风险工具,推广内容常配以豪车、名包等炫富画面,淡化实际风险。

这种模式并非新西兰独有。英国FCA今年已对三名“金融网红”提起刑事诉讼,原因是推广未经授权的差价合约产品。澳大利亚ASIC去年则向涉嫌无牌推广衍生品的本地“金融网红”发出了18份警告通知。

各监管机构的执法力度差异明显。英国FCA已发布超过50条警告,触发超过650次内容下架请求,并提及一个典型案例:约9万名投资者通过网红推广的公司损失了约7500万英镑。

香港SFC去年11月对一名“金融网红”判处六周监禁,成为该特区首例。阿联酋则要求在线制作金融内容的个人必须获得许可证。新西兰FMA未设立独立许可制度,但已提议对零售差价合约设置最高30:1的杠杆上限,并曾吊销一家公司的衍生品牌照。

在线金融内容需求不减

监管行动面临强劲的市场需求。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对1000名近期投资者的调查发现,超过一半的Y世代和Z世代受访者将社交媒体视为传统金融建议的可行替代方案;在关注“金融网红”的受访者中,有57%直接通过创作者分享的链接购买了产品。英国FCA引用的另一项研究则显示,33%的零售交易者在网红提示某个交易机会时,更有可能据此采取行动。

针对新西兰本土,FMA表示正在为消费者和“金融网红”开展为期一周的教育性社交媒体推文活动,并更新了面向这两类受众的指导页面。


评论

暂时还没评论,来留下你的印象吧

我要评论

  • 请选择综合评分:

(1000字内。图片请上传GIF,JPG,PNG,可上传9张)

发表评论

评论发表成功